甘肃正宁县网友反映保障房摇号两年没交付使用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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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3月委托兰州住商不动产省委店购买一处邓家花园的二手房屋,住商不动产省委店承诺可以在几日内通过关系给兰州城投公司的内部人员送3万元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在签订合同我方交给住商不动产省委店一万元定金后,多次违约协议更名的时间,后得知房东房屋还有余款未向城投公司缴清,我即要求终止合同退回一万元定金,住商不动产省委店也承诺退回定金但表示一万元定金已交给兰州城投的相关人元打点,如今更名失败将尽快向该人讨回一万元定金。但事过多日仍不见退钱。请相关部门领导帮忙过问一下兰州城投及住商不动产省委店尽快将我一万元退回。我们老百姓一辈子买套房不容易,还要遭受黑中介的欺诈,太委屈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黑中介卖房多次违约万元定金迟迟不退”问题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投诉人冯某、李某某于今年3月11日在兰州住商不动产-省委店签订了购买南滨河东路邓家花园房屋(1号楼2单元0514室 面积110㎡)居间佣金协议,并交定金壹万元整,约定在协议期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出售人梁某某(系当地拆迁户,此房屋为拆迁安置返还所得)未及时向城投公司交清房屋余款,并谎称冯某所交壹万元定金用于打点城投公司有关人员更名。后因无法更名,中介公司向出售人梁某某追回壹万元定金。当时因购房人冯某在内蒙而无法退还。

6月3日,冯某妻子李某某来兰与中介公司签定房屋买卖终止协议并取回壹万元定金。 根据投诉情况,我们将该中介公司违规代理无证房屋买卖的违规行为记载于信用档案,并责成该公司内部进行整改并写出深刻检查,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全市中介市场存在的类似违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中介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百忙之中打扰您真的很抱歉,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去年几乎每户都收了“洋芋保险”。根据众乡亲们说是村书记收的钱,交多少都是村民自愿的,收了钱也没有给村民开收据或者其他的证据。去年的收成不怎样,这个大家都知道,而且也都是普遍的,也不是说针对那一家的收成不好。等保险公司把钱打到村民的存折的时候,一起交流的时候就产生好多疑问,一些人交了几十块钱和自己交了几百的保险金额居然是一样的。老百姓的钱也来之不易,既然是保险费就的有得担保,而且对钱的去向和用途确实有点质疑。今年也有“洋芋保险”“玉米保险”,但是名额很少,好多村民几乎争取不到,自然灾害没有指定是给哪一家村民的,但是交财产保险的时候是村干部们定好的名额,村民思想淳朴憨厚,部分村民也没文化,好多东西都是不透明的,等到他们听到消息时已经完结半个月,现如今这种扯大旗背后的丑陋现象非常普遍,希望领导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说法或者解释。

答复意见:

网友朋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安定区鲁家沟镇农业保险收缴赔偿的问题,定西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安定区委安排区农业局、鲁家沟镇政府进行了核查办理。现将调查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安定区鲁家沟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保险(种植养殖)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以3.15元/亩的标准收缴2014年玉米保险和马铃薯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0%、8.4元/亩,省财政补贴25%、5.25元/亩,市县财政补贴20%、4.2元/亩,农户承担15%、3.15元/亩),由于农户种植马铃薯和玉米的面积在几亩至几十亩不等,故收缴的玉米保险费和马铃薯保险费也有差别。根据2014年鲁家沟镇受灾情况,马铃薯赔偿主要分以下四种赔偿方式:受灾1-3成的赔偿7.5元/亩,受灾4-5成的赔偿60元/亩,受灾6-7成的赔偿80元/亩,受灾8-10成的赔偿100元/亩;玉米赔偿也分为四种赔偿方式:受灾1-3成的赔偿7元/亩,受灾4-5成的赔偿40元/亩,受灾6-7成的赔偿60元/亩,受灾8-10成的赔偿80元/亩。由于村社区域内受灾程度基本相同,所以赔付标准一样,并按此标准将赔偿款以“一折统”形式发放到受灾农户。

2015年,安定区鲁家沟镇马铃薯保险和玉米保险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并在鲁家沟镇领导班子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上对马铃薯保险和玉米保险收缴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各村也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公示栏、黑板报等方式对群众就马铃薯保险和玉米保险收缴的标准和具体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并按照据实投保、严禁平均亩数、平均保费或累大户承保的要求,进行保险费收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力争做到应参保对象应保尽保。因此,不存在网友反映的名额争取不到和消息公布不透明等问题。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庄浪县阳川乡台咀村的村民。在台咀小学校门前有一家养鸡场,鸡粪便未经处理掩埋,臭气熏天,人人掩鼻而过。尤其是夏天,气味令人无法呼吸,遇到刮风的天气,能熏臭半个村庄,严重影响小学生及周围村民的学习和生活。恳请领导让有关部门到现场看一看,了解一下实际情况,使之搬迁或得到有效整改。还原小学生及村民一片清新自然的生活环境,况且人人家都有小孩,谁忍心自己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下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的台咀养鸡场距离台咀小学约300米,周围居住台咀村一社村民,养鸡场占地约1亩,现有鸡舍一座,饲养蛋鸡2000只,并配套饲料加工间及生活设施。鸡舍内配套通风设施、刮粪板。鸡舍外设有露天污粪池10平方米。

二、 解决方案

在多方面征求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再结合养殖业管理有关规范,现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由畜牧站督促养殖户健全和落实养鸡场各种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制度、隔离制度、防疫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免疫接种制度、无公害用药制度,要把制度挂在墙上,落实在行动上。2、鸡粪产生臭味的原因主要是鸡粪经微生物发酵产生各种代谢产物所引起的臭味问题,臭味浓度随着气温升高或鸡粪含水率增高而增高,因此应避免鸡粪直接暴晒在日光下或雨水淋湿。督促养殖户把污粪池设置在鸡舍的后面,远离水源同时要硬化污粪池,在污粪池上方加设防雨措施,在夏季气温高的时候,在污粪池四周用塑料布覆盖减少臭气外泄。同时也应随时保持通风状态,将鸡粪风干,降低臭味浓度。此外,定期喷洒除臭菌剂或灭蝇药剂,也可降低微生物活性及苍蝇的孳生,间接减低鸡粪的臭味。3、在畜牧站的指导下用化学和生物方法进行防臭。化学方法是用酸、碱液中和臭味而除臭,或加入强氧化剂如过氧化氢、臭氧等氧化臭味物质而除臭。生物方法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各种臭味物质转换为无臭的另一类化学物质,达到除臭的目的 4、要求养殖户把残存的鸡粪及时清理出来,拉到自家农田中,用土掩埋,随时产生的粪便随时清理,做到污粪池不残存鸡粪。并做好污粪池的灭虫、灭菌除臭工作。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有条不紊开展着,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彻底解决养鸡场空气污染问题。

【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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