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警事速览】 康县公安依法拘留“假聪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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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12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康县城关镇南街农行有人报案称,其妻子在农行营业厅把手机丢了,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报案人所报属实,城关派出所依法受案查处。

康县公安

康县公安依法拘留“假聪明”男子

经查:2020年5月27日,陈某某在康县城关镇南街农业银行取款时将自己一部OPPOR15手机(2018年6月8日购买,价格2798元)遗失在取款机上,随后手机被银行工作人员杨某某拾取,杨某某当场询问是谁丢失的手机时,被在场的田某某冒领。受害人陈某某发现手机丢失寻找未果,并拨打丢失手机的号码时提示已关机,后田某某将该部手机刷机后据为己有。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7月6日上午,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徽县公安局列为上网逃犯的李某某主动到伏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盗窃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徽县公安

徽县一名上网逃犯主动投案自首

2020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入室盗窃徽县伏镇一群众家中抽屉存折(无密码)一张,分三次从伏镇信用社将7万余元存款全部取走。案件发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伏镇派出所要全力侦破,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固定相关证据,迅速锁定了李某某有作案嫌疑,李某某随即被我局列为上网逃犯。但因李某某反侦察能力较强,对其数次抓捕未果。伏镇派出所民警在加大追捕力度的同时,改变工作策略,多次向李某某家属、亲戚朋友做政策宣传和规劝工作,劝其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7月6日上午,走投无路的李某某面对强大的政策攻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武都

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在武都区城关镇兰天广场,李某与王某双方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引起打架,导致双方当事人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民警第一时间询问当事人材料固定证据,第一方面调取案发现场监控、查阅双方当事人前科情况。经初步调查了解,李某、王某均系某单位职工,双方关系要好,王某与李某口头约定,李某贷款,王某为其担保,同时李某答应给王某适量利息作为回报。贷款后,李某没有按约给王某报酬,双方遂发生争吵引起打架。鉴于双方当事人为同事关系,且双方当事人也无违法犯罪前科,此案件更适于调解处理,武都区办案民警依法将此案调解处理。

监 制:陈耀明

审 核:李 宁

编 辑:陇南公安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三分钟警事速览】 康县公安依法拘留“假聪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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