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黄羊片区(金色大道以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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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武威市黄羊片区(以下简称“规划区”)健康有序发展,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并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依据,特编制《武威市黄羊片区(金色大道以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正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7、《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10、《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
1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1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1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
1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9、《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
20、《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21、《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
22、《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2011年)
23、《武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24、国家及省市颁布的其它相关规定及要求等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外围四片区之一黄羊片区中金色大道以南区域。规划范围北至金色大道,南至国道312,西至黄羊镇西环路、武黄路,东至黄羊镇东环路,总用地面积约17.1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0.27平方公里。
第4条与上位规划的关系
第5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武威市黄羊片区(金色大道以南地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在本规划范围内编制和实施下层次规划,进行工程设计与开发建设,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2、功能定位、结构与目标
第6条功能定位
1、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
2、丝绸之路文化交流和科教产业基地;
3、甘肃(武威)国际陆港的生活服务基地及生态宜居新城;
4、武威市加工、制造产业区;
5、武威市物流集散地。
第7条功能组成
本规划区的功能组成主要包括城市居住、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等。
第8条建设目标
黄羊片区应紧抓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全面建设的有利契机,以区位交通优势为基础,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为政策依托,将该片区打造建设为生态环境优越的国际陆港生活服务基地及生态宜居新城,武威市重要的文化交流和科教产业发展基地,武威市加工、制造产业区及物流集散地。
第9条功能结构与分区
确定黄羊片区整体功能结构为“一心引领,双轴串三区”。
一心:指以黄羊镇新镇路现状商贸集中区为综合服务中心,是规划区的结构中心。
双轴:指以新镇路、发展路作为片区发展的主要轴线。
三区:三大功能片区,分别为北部工业片区、中部综合服务片区、南部工贸片区。
第10条用地规模
第11条人口规模
规划区居住人口总容量8万人,人均建设用地约128平方米。
3、用地布局规划
第12条居住用地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42.2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3.58%。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公用设施等用地。将承载黄羊镇区及周边居民、凉州产业基地产业人口、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中心区部分产业人口及其他城镇化进程中的吸纳人口的居住服务功能。
第13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68.91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6.44%。其中行政办公用地9.45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31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32.31公顷,体育用地4.9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8.8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2.05公顷。
第14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4.08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32%。其中商业用地32.2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88公顷。
第15条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75.0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6.78%。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48.6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26.46公顷。
第16条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7.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59%。
第17条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60.54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5.63%。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51.56公顷,交通枢纽用地7.04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94公顷。
第18条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9.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94%。其中供应设施用地7.32公顷,环境设施用地1.1公顷,安全设施用地1.28公顷。
第19条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89.5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8.72%。其中公园绿地68.15公顷,防护绿地17.51公顷,广场用地3.87公顷。
4、居住社区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0条居住社区划分
本次规划区内以“居住社区”作为组织居住空间的基本单元,以便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规划区划分为4个居住社区和1个居住组团,每个居住社区由1—2个居住小区组成,人口规模0.8—2.5万人,居住组团0.4—0.5万人。
第21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按照“城市级—社区组团级”两级体系组织黄羊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5、道路交通规划
第22条 对外通道
1、铁路:兰新铁路、兰张铁路三四线。
2、公路:金色大道、国道312、连霍高速G30。
第23条对外交通设施
1、铁路站:保留现状兰新铁路黄羊车站,按三等站控制。
2、汽车站:规划黄羊客运中心和黄羊货运中心,按二级客运车站(二级换乘枢纽)和二级货运车站标准控制。另在规划区南侧预留1处小型长途客运站用地,按三级客运站标准控制。
第24条 道路分级
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由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构成。主干路红线宽度30、50米两种;次干路红线宽度24米;支路红线宽度12、15、20、24米四种。
第25条 道路网结构
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主干路网结构。
“三横”包括纬六路、纬七路、武黄路;
“四纵”包括新镇路、发展路、西环路、东环路。
第26条 道路网长度及密度
规划区内道路总长度96.4㎞,道路总密度5.6㎞/k㎡,其中主干路密度1.7㎞/k㎡,次干路密度2㎞/k㎡。
本次规划支路除必要控制之外预留了较大弹性空间,未来城市开发过程中,支路密度宜按3—4㎞/k㎡进行建设。
第27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道路横断面形式原则上主干道采用四块板、三块板,交通性干道可采用二块板,支路采用一块板。
本次规划道路共有7种红线宽度,共规划设计10种道路横断面形式。
第28条公共交通规划
公交线路规划应以新镇路、发展路、纬六路、纬七路、武黄路、西环路、东环路、西二路、地质路为主线,串联规划区各大功能组团。